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林吉杰)谈到商场购物,外地游客孙女士还是心有余悸。近期,孙女士到蓬莱旅游,在某商场购物时,竟被购物车撞伤住院。
当时孙女士乘坐扶梯准备到地下超市购物,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喊:“快闪开!”还没等她转过头来,就被重重地撞倒在地,孙女士疼得好长时间没有爬起来,等她回过神来才看清楚,原来是商场的服务人员推着二三十辆购物车走扶梯的时候没有控制住,一部分购物车从扶梯上滑落下去,正好撞倒走在前面的孙女士。
商场立即拨打120将消费者送到了医院,经医院检查属于软组织损伤,要卧床休息一周,孙女士的旅游行程被取消了,她要求商场赔偿她的旅游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各种损失8000元。但商场认为孙女士的要求过高,不应由商场全部承担所有损失。双方产生争议,孙女士出院后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场赔付给孙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