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孟君 通讯员 刘子瑜)开车途中突然遭遇拦车,兰山区的赵丽(化名)还没反应过来出了什么情况,车内副驾驶座上的女包便被人拽开车门抢走了。近日,兰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甲男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当赵丽驾驶着自己的奥拓车和往常一样行驶在兰山区沂州路上时,没想到刚刚过了铁路桥,路上却突然窜出了三个男青年,站在路中央拦住了她的车。
就在赵丽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其中一名男青年甲男突然拽开了她右侧的车门,并抢走了她放在车内副驾驶座上的白色女士挎包。接着和另外两人(另案处理)跑进西侧的巷子内,这时赵丽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是遇到抢劫的了。想到自己包里还有1200多元现金,而且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和医疗卡等物品都在里面,匆忙之下,赵丽赶紧报了警。
这时,碰巧胡华(化名)骑着摩托车路过此地,看到三名男青年抢了赵丽的包后逃进巷子,他想也没想骑着摩托车就追了上去,直到抢包的甲男将自行车扔掉爬墙进了一个单位,他也跟了进去。在胡华的协助下,民警成功抓获了甲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