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6时40分,平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在327国道该县地方镇驻地西侧路段,有一名行人被撞,肇事车逃逸。
接到出警指令后,平邑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勘查,现场除了受害人的尸体及血迹,并无肇事车碎片等遗落物,未能找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正当民警准备到现场两侧进行走访调查,寻找有无目击证人时,再次接到110指挥中心警讯:在地方镇驻地东侧路上,有一辆轿车与两辆对行车辆相撞。
民警们再次赶到新发事故现场,发现两案现场相隔不远,肇事车系一辆比亚迪轿车,驾驶人已不知去向。据两名被撞车辆驾驶人反映,当时他们驾车正常行驶,肇事车突然冲入逆行道,与他们所驾驶的车辆相撞。
经深入了解,民警们发现该起事故中的肇事车与前案肇事车行驶方向相同,两案间隔时间也与两案现场距离行程耗时接近。
两起事故会不会是同一辆肇事车所为呢?民警们对肇事车仔细进行勘查,果然发现了可疑之处———肇事轿车的前边夹有少许红布丝。经过比对,该布丝与前案死者身着衣服布料相同。据此民警们认定,前起事故也是这辆车造成的。
民警们先对肇事车牌号进行查询,查明该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谢某,住址为该县仲村镇某村。民警迅速赶赴仲村找到谢某家。经询问,谢某承认肇事车是他的,但已转卖他人,并出示了卖车协议。
据谢某提供,购车人为济宁市的孙某,现在平邑推销家禽疫苗。次日早晨,民警将孙某传唤到案。
经讯问,孙某起初只承认自己驾驶肇事车撞了车,但对第一次撞人逃逸的肇事行为却推说不知。后在证据面前,只好低头认罪。
据孙某供述,案发前他驾驶肇事车自平邑前往罗庄。行至第一起肇事地点时,因夜晚视线不清,将那名行人撞倒在地。肇事后他趁天黑驾车逃逸,因心虚惊慌,在超越前方一辆顺行大货车时,与大货车发生刮擦,致其所驾车辆失控冲入逆行道,造成了第二起事故的发生。再次肇事后他弃车而逃,逃至平邑县城一宾馆内躲藏。
文/片 本报记者 孟凯 通讯员 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