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通讯员 朱立波 王雅楠 记者 孟君)拾到别人丢失的驾驶证、身份证后,竟利用证件去应聘物流公司的驾驶员,进而再将货物运回家中藏匿并向货主索要钱财。苍山县大仲村镇的徐成“发财梦”没做成,反倒给自己“拾”来了有期徒刑12年。
2010年10月的一天,徐成在路边拾到一本驾驶证,面里还夹有一张身份证,姓名是“葛强”。当发现自己的年龄和长相都跟这个“葛强”差不多时,徐成立马动了歪心思。
10月31日,徐成看到兰山区某物流公司正在招聘驾驶员,于是拿着“葛强”的证件去应聘,进入了物流公司负责开车送货。
11月2日,公司让徐成独自去罗欣药业送一批药品。徐成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把车直接开到了苍山县的奶奶家,将车上的175箱头孢曲松钠(价值190万元)藏到奶奶家后,给物流公司负责人打电话企图索要现金6000元。
物流公司报案后,公安人员经过缜密侦查,于11月6日在苍山县宝华宾馆附近将徐成抓获归案,并追回药品173箱,同年11月18日被批准逮捕。
2011年3月8日,兰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徐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