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 本报通讯员 田乐湘
东港一男子伪造承包合同,与尹某等四人签订转承合同,骗款130余万元后逃到福建,将98.8万现金用床单包着放在出租屋内。2月24日,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民警在嫌疑人租住的房屋内找到的现金。
本报通讯员 董书良 摄
伪造承包合同,四名外地人被骗
2010年9月,又到大沙洼林场开始对外承包养殖池的时间了,家住东港区涛雒镇的45岁的张某来到林场,打算承包林场一千亩的养殖池,然后再转手承包给别人赚差价。但这么大的项目,如果承包的话需要办很多的手续,他一直没承包下来。
2011年1月8日,张某无意中听说有很多人也想在日照承包养殖池,这时他心里有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假造承包合同,然后再转给别人。有了这个想法后,他开始行动起来,他制造了一份假的虾池养殖合作协议,用来证明自己承包了大沙洼林场1000亩的养殖池。
1月11日,他通过朋友联系了胶南的安某和济宁的小张,以养殖场转包的名义跟他们签了12.9万元的转承合同。1月17日,又以同样的手段骗了青岛的尹某和林某118.8万元。
尹某等四人和张某签订完协议后,去林场看养殖池时,从大沙洼林场负责人那里得知,林场根本没有和张某签订承包合同,他们才发现受骗了。
98.8万,用床单包着放在衣橱里
2月9日,尹某、安某等四人发现受骗后到东港公安分局报案称,1月11日至1月17日,四人与张某签订关于转承日照大沙洼林场的协议,向张某支付131.7万元作为承包金之后,便不知张某去向。
东港分局立即开展案件初查工作。经初查得知,大沙洼林场项目正处于承包阶段,张某假造承包合同,属合同诈骗行为。掌握了张某的犯罪事实后,东港分局民警首先从张某的家属、社会关系入手调查。2月14日,民警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
民警在监控张某的银行账号明细记录时,发现嫌疑人在福建有多笔消费记录,民警于是将犯罪嫌疑人潜逃地锁定为福建。
2月24日,张某和老婆在广州旅游住宿时,被警方抓获。通过审讯得知,钱放在张某在福州的出租房内。民警在张某福州出租屋的衣橱里找到了一个用白色床单包着的包裹。民警打开之后,里面包着的全是现金。经过清点,一共是98.8万元。
张某交代,他骗了尹某等四人的钱后,便带着老婆开始逃跑,1月26日,先从涛雒镇到了临沂机场,然后坐飞机到了上海,又从上海坐动车连夜赶到福建省福州市。在福州他用老婆的身份证租了一套房子。
嫌犯已被刑拘,追回赃款121.7万
据东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董书良介绍,张某说,怕受害人报案后银行会冻结他的银行账户,到了福州后他便将钱全部从银行账户里取出来,然后用床单包着放在出租屋的衣橱内,每次出去旅游时,便拿出一两万随身带着花。董书良说,张某还打算在广州玩几天后,再去海南玩。
董书良说,接到报案后,他们首先冻结了张某4万元的银行存款,张某被抓获时身上还有一张6万元的现金支票,加上在出租屋内找到的98.8万元的现金,加上张某另一张账户里的12.9万,共追回121.7万的赃款。
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