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孙阳) 一吉林籍男子19岁时跟同伙抢劫出租车司机30元现金后逃跑,在逃亡11年后被巡逻民警发现抓获。
3月17日凌晨3时,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驾驶巡逻车正沿连云港路执行巡逻任务。当巡逻至郑州路与连云港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青年男子独自一人行走在马路上,还不时左顾右盼,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向该男子亮明身份,准备依法对他进行盘查。看到民警的警察证,该男子突然转身向旁边的居民小区逃跑。民警立即追击,在德赛公寓门口将其抓获。民警随后将该男子带回分局刑警大队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查,该男子刘某原籍吉林省江源县,2000年因抢劫被当地公安机关列为上网在逃嫌犯。
据介绍,2000年3月9日,刘某的一个朋友来找他,对他说“晚上一起去搞点钱花花”,当时年仅19岁的刘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当晚,他便与另外三个青年窜至吉林省江源县砟子镇,抢劫了一出租汽车司机的30元现金后逃跑。案发后,刘某的同伙相继落网,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赶忙逃往外地。逃亡了11年,已经30岁的刘某仍然被警方抓获。
目前,开发区分局已与吉林省江源县公安局取得联系,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临时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