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王瑞景 通讯员 李伟) 电脑作为一件普通的家用电器已经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然而,广饶县却有一对夫妻因为该不该买电脑的问题闹起了离婚。
2010年,广饶县一对夫妻俩种了几亩地的胡萝卜大丰收,收购价格也很高,赚了不少钱。妻子李某认为现在有钱了,要求丈夫宋某给孩子买台电脑,而宋某则认为应该攒钱好好过日子,像电脑这种“奢侈品”花费太高,还可能影响孩子学习,坚决不同意购买。夫妻俩为这件事发生了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并无大的矛盾,诉求离婚也只是一时冲动,于是对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告诉他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脑已不是“奢侈品”,虽然要勤俭持家,但也不能做守财奴,并建议夫妻双方遇事多沟通交流,最终妻子李某自愿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