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21日讯 (记者 李强 王倩)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凡是在枣庄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其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属于免费用血报销范围。无偿献血者本人可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自献血30日起,免费享用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对于无偿献血累计达2000毫升以上的市民,本人还将终生免费享用无限量的医疗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