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2日讯(记者 张建丽 通讯员 李银生) 记者从济宁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开始展开2010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对瘫痪和半瘫痪社会组织,将依法进行注销登记。
据介绍,凡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为这次年度检查的对象。2010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市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参加2010年度检查。各县(市、区)的年检范围由当地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次年检将把瘫痪和半瘫痪社会组织作为治理整顿重点,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瘫痪和半瘫痪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注销登记;对一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于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和业务活动开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将评定为优秀等次,给予表彰。
另外,为提高参检率和年检效果,登记管理机关将会同所属社会组织比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行业或系统分类,联合进行年检。凡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向业务主管单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根据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年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社会组织数量较少的,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