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梁作升) 22日起,,每名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等可享受免费的公证服务。
从22日起,日照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公证机构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决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力支付公证服务费的公证当事人提供免费公证服务。每名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
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公证事项主要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依法申请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待遇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假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公证机构应先行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之后就受援人的经济困难程度及免收费情况送法律援助机构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