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李汝震)近日,济南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对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与达标再提高工程的通知》,决定对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工业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与达标再提高工程。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限期治理与达标再提高工程的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治理工程竣工后,治理单位须向济南市环保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为完成治理任务。治理单位属市管污染源的,由市环保局进行管理;属县(市)区管理的污染源,由县(市)区环保局进行管理。
各单位须于3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治理工作计划和治理方案,并从次月开始,每月5日前报送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县(市)区管理的治理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市)区汇总后报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