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张玉林)拘留期满当天又因偷电动车被拘,43岁的程某不想被送进劳教所,竟然吞食异物自残。他想得是挺好,不过民警对他进行救治后,还是在23日将他送进了劳教所。
今年2月22日,家住潍城区的程某和同伙高某在偷窃电动车电瓶时被警方发现,当天被处以拘留处罚。3月9日,两个人走出拘留所后无所事事,来到金沙广场附近闲逛,看到成排停放的电动车,不禁又动了心思。轻车熟路的他们一人望风、一人偷电瓶,偷走了两块电瓶后到奎文区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人,“赚”到了110元钱。
110元完全不能满足两人的需要,在买了香烟后,两人只剩下了打车回到潍城区百货大楼的钱。等下了车,两人就商量着再偷几次。可两人没想到,他们刚到目的地就被城关派出所便衣民警盯上,他俩拿走电瓶的同时也被戴上了手铐。人赃俱获,两人再次被处以15日刑拘。
23日,两人被处以劳教1年3个月的处罚,民警将两人从拘留所带出,准备带往劳教所。途中,一名民警发现程某行动有异,连忙出手制止,可这时他已经将一金属异物吞入肚中。
民警告诉记者,程某早已有准备,采取这一举动,主要是想把自己弄伤,让民警送他到医院,好不再受劳教,但这根本不能让他躲避法律制裁。
23日,经过对程某检查并救治后,警方仍然将他送进了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