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赵松刚)超市门口广告牌被风刮下来,砸中了下面的私家车,超市以广告商家的责任推托。24日,记者从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得知,超市同意赔付300元损失费用。
14日上午,家住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的刘先生,和家人到新华路与福寿街交叉口的利群超市购物,开着车的刘先生把车停在超市东门口的车位上。可是,当刘先生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却发现超市悬挂的广告牌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了自己的车上。刘先生回忆,当天风比较大,可能是广告牌不结实,被吹了下来。
从超市掉下来的广告是一则牛奶广告,白底蓝字。经检查,刘先生车的前挡风和车盖被砸坏了。他随即把正在购物的家人叫了出来,并找到超市的工作人员。可是,超市工作人员说,广告牌是由做广告的商家负责,不能让超市赔偿刘先生的损失。双方争执不下,气愤的刘先生便把此事告知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要求对方赔付损失。
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随后叫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市民在超市或者购物过程中,商场就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如果因商场过失造成了安全隐患,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出赔偿。
24日,记者从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获悉,最终,超市同意赔付刘先生300元的损失。对此,刘先生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