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近日,刘先生带着发高烧的儿子到昆明市儿童医院看病。医生开药后,他拿着从家里带来的塑料杯,准备找杯热水给儿子吃药。但他发现,门诊大厅里的热水不仅有偿服务,购买还十分不便。当天,他为给儿子找热水吃药,不仅辗转3个地方兑换硬币,还受了一肚子气。记者调查发现市妇幼保健院也同样存在相同行为。
刘先生说:到市儿童医院看病的基本上都是孩子。很多孩子都还在吃奶,每接一次热水,都要投币5角。大多数家长都是拿着奶瓶去接热水,一个小奶瓶才能接四五十毫升,大的也就一百四五十毫升。以一个奶瓶100毫升计算,医院的的桶装水是18.9升,可以接189次,每次0.5元,一桶水就卖94.5元。目前,桶装水市场的零售价在每桶10元左右。
患者家属徐女士说:“医院每天都要收取高额的医疗费用,难道还缺这杯水钱吗?医院连一杯水都要赚5角钱,太不人性化了。”
医院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设在门诊大厅的饮水机,是应患者家长要求设的。医院不可能免费提供热水。“除了买水,还有加热成本。我们是国有企业,收的钱也是国家的。免费供应热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算谁的?”医院出售热水,收费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表示:医院提供的主要是医疗服务。如果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许可,这就超出其经营范围,属于违法收费。即使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这虽然合法,但也不太合情,“太趋利了”。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