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海
一条名为“敛财有方,家长就这样被娄底一中‘自愿捐款’300元”的网帖21日经湖南红网论坛首发后,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热帖。记者赶赴湖南娄底市进行调查发现,网帖反映内容是属实的,娄底一中11个初二班级的很多学生都已交了300至500元的“捐款”。与此同时,南京也曝出类似新闻:某幼儿园要求家长按品牌捐赠彩电相机。(《扬子晚报》3月24日)
这两则新闻实际上曝光了同一种现象,那就是学生家长在“被自愿”捐赠。所谓“被自愿”,指的是一些学校打着“家长自愿”的旗帜,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行为。由于学校“挟孩子以令家长”,家长们面对学校的倡议,只能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乖乖掏腰包。不难看出,这样的“被捐赠”,表面说是自愿,其实就是一种公然抢劫。
如果此类现象仅是个别,那也就罢了。问题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被自愿”式捐赠或收费已经延伸到了过去教育乱收费存在的所有环节,俨然成了教育乱收费的“升级版”。譬如择校费被“自愿捐资助学”所取代,而牛奶费、服装费、资料费则被“自愿接受服务”所取代等等。
为何会有那么多学校热衷于让家长“自愿”捐赠呢?牟利当然是首要原因,但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那就是学校扛着“家长自愿”的招牌乱收钱物,上面查下来,就能以此为掩护,迅速撤退,逃避惩处。没有家长举报就心安理得的坐在那里数钱,有家长投诉就玩“金蝉脱壳”,顶多一退了之,面对这样的零违规成本,难怪有些校长、园长敢在对教育乱收费的一片喊“打”声中,满脸堆笑让家长主动捐钱捐物。
“被自愿”捐赠暗地里的滋长告诉我们,教育乱收费绝不是“纸老虎”,在利益驱动下,有人会不断变着花样去掏学生家长的口袋。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被自愿”捐赠呢?首先是要“禁”,就是要对学校发出的一些自愿捐钱捐物倡议,予以严禁。其次就是“罚”,对于被查获的违规者,不管理由多充分,一律视作乱收费给予严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不留余地,让抢劫式的“被自愿”无处逃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