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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辆取水车崂山偷水被查
最高将面临10万元罚款
  • 2011年03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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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刘玉彩通讯员 梁太宏 王鹏超)私自在崂山上打井抽水,灌装成桶,然后运下山进行销售,不料被逮个正着。24日早上5点,崂山区水利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一上午查处7辆非法取水营运车辆。下一步该区将集中整治非法取水,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24日早上5点,执法人员分头在沙子口街道汉河社区、北宅街道晖流社区设卡进行突击检查。在汉河社区一处下山路口,不到5点半,一辆白色的大货车拉着20多桶水下山,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紧接着又有3辆非法取水车被查处。而在晖流社区,执法人员也查处了3辆非法取水车。

    经调查得知,近期,受天气干旱影响,崂山水成为更加紧俏的资源,受利益的驱动,部分山区居民及少部分外区居民,在崂山水库上游的北宅花花浪子、晖流沟子、北九水和沙子口的南九水区域,采取贮水池和打井抽取地下水的方式,进行非法取水,灌装成桶后到小区和村里销售。

    据崂山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吕科介绍,非法取水行为,破坏了水资源的动态平衡,一旦上游居民取水过多或者遭遇极端干旱天气,就会造成下游居民用水困难,带来人为的供需矛盾。同时,桶装山泉水存在着水源地污染、运输容器二次污染、无消毒检测措施等安全隐患。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查处的7辆车作了笔录,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面临10万元处罚。下一步,该区将在非法取水源头、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取水卖水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卖水行为联合执法常态化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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