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钟建军)孙先生在栖霞市一修理厂打工时受了工伤,保险公司赔付的钱款他等了两年也没拿到。孙先生一查,这些钱居然一直在自己老板手里压着。
2009年,孙先生在栖霞市桃村镇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当年6月,他在工作时从板凳上跌落受伤,随后在烟台山医院手外科住院治疗。出院后,孙先生将住院花费的单据全部交给老板,可随后一等就是接近两年。一开始去找老板讨要时,他被告知保险公司正在处理,后来再去要时,老板干脆告诉他没有保险,医药费也报销不了。
孙先生四处一查,发现自己的确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而且早在2009年9月19日,保险公司就已经支付了6943元赔偿款。
27日,孙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他终于拿到这6943元钱了。当初是他老板拿走了钱,但一直没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