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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集中整治在建工地
临街工地围墙高度须超过2.5米
  • 2011年03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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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范磊贤 通讯员 孙峰华)兰山区对37个在建工地的首轮整治活动已基本结束,兰山区住建局共下达整治督办单39份。目前集中整治活动正向纵深推进。

    对于工地的内外设施,整治标准明确要求,临街施工工地的围墙高度要高于2.5米,市政设施和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应超过1.8米。沿街围墙所留出入口不得超过两个,出入口宽度不大于6米。工地出入口的路面硬化长度不少于5米。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确保车轮不带泥土上路,同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遗洒滴漏污染路面。施工工地的宿舍、办公房、食堂和临时厕所不得建在临路的一侧。工地临时厕所要设有专人保洁,定时做好粪便清掏和“四害”消杀工作。严格管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和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时清运。

    另外,工地在实施拆迁前要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坚决做到封闭施工,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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