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松刚
3月14日,奎文区的徐先生通过申通快递公司,寄出一份价值为6000多元的金银首饰,并交了30元保价费用,可是,包裹在快递员送回公司途中丢失了。
按照快递公司保价规定,徐先生只能拿到1000元赔偿,经过协商,最终徐先生拿到2000元赔偿。记者发现,目前保价费问题只是行业内部规定,缺乏法律依据,而保价费是否为霸王条款,也屡遭市民质疑。
包裹没到公司就丢了
3月14日,奎文区的徐先生在恒基大厦附近通知申通快递公司,要寄送一份包裹。徐先生说,这份包裹中是金银首饰,是河南的姐姐放在潍坊老家,他受家里人委托给她寄回去。
很快申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工作人员赶来。在填写单据过程中,徐先生告诉快递员,里面的东西很贵重,让他小心看管。快递员提醒他,贵重物品可以选择保价,保价费为30%。徐先生说,当时觉得东西不会丢,而且已经嘱咐了快递员,因此他只是交了30元,保了1000元的费用。
徐先生说,快递员当时并没有验货,便带着包裹走了。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包裹还没有拿到快递公司,就在半路上丢失了。原来,快递员带着包裹并没有直接回到公司,而是赶往人才市场收另一份包裹。根据快递员的说法,包裹是在人才市场丢的。
要求全价赔偿不容易
根据快递公司3%的保价规定,徐先生只能拿到1000元的赔偿,这种结果徐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事实上,根据有关规定,金银首饰并不能通过快递公司寄送。
徐先生告诉记者,3月15日,他就向申通快递公司反映此事,要求对方做出赔偿。可是,快递公司回绝了他的要求,因为这份包裹还没有送到快递公司,理应由快递员负责。而且,按照公司的保价规定,徐先生也只能拿到1000元的赔偿。
经过协商,快递员同意赔付给徐先生2000元的费用。虽然,这比保价费用高出一倍,但是相比6000多元的损失,差距仍旧很大。徐先生说,保价规定是快递公司自己的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本身就有问题。
“3.15”期间,徐先生就此事向奎文工商分局反映,并由东关工商所进行调节,但申通快递公司仍旧坚持自己的说法,不予全额赔偿。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调解终止。
保价费只是行业规定
记者发现,快递公司对保价费的规定,只是行业内部制定,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与此有关的法律依据。
29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大虞街道的李同说,他也曾通过快递寄送包裹,但是保价费一栏从没有填写过,也没有想过东西丢失后,如何维权。他认为,快递公司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在把自己的风险转嫁给客户,因此并不合理。
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冬梅说,目前快递公司都有自己的保价规定,按照行业规定,市民保价后,如果包裹丢失,就需要按照保价进行赔偿,而不是按照包裹内的实际物品价格赔偿。但是,范冬梅同时强调,如果寄送的物品特别贵重,而且有相关证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协商的方式,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