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8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赵凤芹) 一个瓶盖便宜的五毛,最高可到20元。为排挤竞争对手,部分啤酒代理商采用收瓶盖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商业贿赂。近日,金乡县工商部门对该县18家酒水代理商开展了清理整顿,对4家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酒水代理商进行了处罚。
本地销路好的啤酒,瓶盖回收价只有几毛钱,一些刚上市知名度不高的酒水瓶盖回收价动辄一二十元。为提高市场占有率,谋取更多的利润,部分代理商不同程度存在着以回收瓶盖的方式给付销售其酒水的饭店回扣的行为。近日,金乡县工商局根据市民投诉,对全县18家酒水代理商进行了清理整顿。
“这种以少则5元,多则10元,20元的现金方式回收瓶(盒)盖的行为,几乎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很多代理商也苦不堪言。”执法人员介绍,回收瓶盖的费用最终还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不但变相提高了酒水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执法人员根据检查结果,责令5家代理商进行整改,对数家饭店进行了事前预警,对4家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酒水代理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