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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称没接到通知尚未调整
部分药品价格调整执行不一
  • 2011年03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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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医院及时调整,民营药店尚未执行

    国家发改委对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从3月28日开始实施。记者在采访时得知,枣庄市立医院等各大医院在发改委政策所涉及的药剂销售方面,都已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标准执行。而民营药店多未接到相关方面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未变化。

    针对这次药品价格调整的执行情况,记者随机走访了市中区的幸福人、国泰等几家民营药店,并对部分市民进行了采访。

    在记者采访民营药店时,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没接到价格调整的相关通知。“我们药店执行的价格标准,都是总部按照国家规定来制定的。如果总部没有通知,我们药店不能随意调整。”幸福人药品超市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从报纸上知道一些这方面的消息,但具体怎么执行,我们目前还不知道。”枣庄市振兴中路一药店工作人员表示。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所涉及的药品,抗生素类特别是老年人使用的心脑血管类药品居多。在平日的销售中,他们也比较注意这一点。“很多药品的销售价格仅比进价高一点儿,而且有时会搞些非常优惠的促销活动,有些药品的价格,甚至低于这个国家发改委所规定的价格。所以,价格方面即使有所调整,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按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价格调整后,凡与之不符的,一律按本次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我们应该也会采取相关措施,对高于这次调整规定的药品价格调低,原本就低于这次调整所规定的,也会保持现状。让市民能够得到更多实惠。”一药店负责人表示。

    枣庄市民对药品价格调整的事情,也是知之甚少。“没听说价格要调整的事情啊。真要调整了,我们老百姓买药或者住院花费都应该会少一些。”正在一家药店买药的孙先生说。他患冠心病已经很长时间了,离不开药物,每次都要花费很多钱。价格调整之后,孙先生所用的药,有很多都在这次价格调整之列。对他来说,今后买药会省些钱。

    对广大市民来说,抗生素类药品价格的调整,是一件非常受欢迎的事情。

    药品价格调整让百姓得实惠

    据了解,这次国家发改委对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统一定价药品等降低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做出了新的调整,并取消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个别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同时,取消阿斯利康公司生产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的单独定价资格和价格。

    记者从药品列表上看到,人们日常所见的青霉素、阿莫西林、氧氟沙星等系列的片剂、注射剂、胶囊、分散片、缓释片,都在价格调整之列,而且注明了部分药品的生产企业。

    枣庄市立医院药剂科科长董华告诉记者,这次价格调整涉及到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泛,在临床中比较常见,抗生素约占临床使用药品的20%,循环系统类药品也是如此。去年发改委调整过两次药价,今年这是首次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也是涉及药品较多的一次。由于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涉及的品种又多为常用药品,所以市民能切身感受到药品降价。

    董华对这次价格调整所涉及的部分药品做了前后对比。经过计算,她发现,这次调整中,价格变化高低不一,降幅最高的竟达68.5%。其中,进口药品的价格变化相对明显,如用于注射的舒普深,其原来售价80多元一支,这次价格调整至50多元,降了近30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枣庄市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所用药品价格,都是按照山东省药品采购中标价格执行,随时根据有关变化而变化。所以,他们在这次调整政策出台之后,及时作出了调整。

    枣庄市立医院现有药剂共150多个品种,其中17个品种在这次价格调整之前就已经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从3月27日晚上开始,该医院的另外138个药剂品种价格开始执行新的价格。“医院不可能单靠卖药来维持,应多从医疗水平、服务质量方面入手。以前医院对部分药品价格太贵的问题,也比较头疼,其效果好,但价格高,老百姓用不起。国家政策不予关照的话,医院方面也没什么办法。所以,这次价格调整非常及时,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一件好事。”董华说。

    本报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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