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闫长溪) 28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2010年8月东营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提高30元。2011年3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将进行补发和调整,补发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2011年4月10日后可到账提取和查询。
据了解,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调整后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户籍在市直和东营区、河口区的由330元提高到360元,户籍在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的由300元提高到330元。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10年8月执行。此次调整市本级共为455名遗属补发生活困难补助10.9万元,月增加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