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就读者及网友关心的几个问题,垦利县公安局李副局长做了回答。
1.郑某所持“砍刀”是真是假?
李:民警在郑某车内提取了其所使用的刀具,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经鉴定,该刀具不属管制刀具。其厚度为0.8毫米左右,且没有开刃,只是一把用铁皮自制的“砍刀”,一般的管制刀具刀刃厚度小于0.5毫米。
2.民警为何没有现场拘留郑某?
李:26日接到路人报警电话,说有人打架。民警出警时,郑某已经离开现场,当时还在现场的李某也没有提起打架的事情,于是就当作交通事故处理了。后来看到视频,才发现不
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后又去找郑某,并在29日下午因殴打他人将其行政拘留。
3.郑某当时是否喝过酒?
李:事发在26日,我们民警是在29日才找到郑某的,这个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