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沂市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 2011年04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3月31日讯 (记者 邵琳)31日,记者从临沂市商务局获悉,《临沂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要求,今后在临沂举办的所有展会都必须设置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台,严防在展会过程中出现的侵权行为。

    《办法》要求,在临沂境内举办的各类展会,主办方在开展10日前,需将参展企业名单报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位设计、展具设计、产品及照片、目录册、视听资料等。在展会现场需设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台,并在显著位置和参展手册上公示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地点和投诉电话。一旦发现侵犯他人专利权及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的,参展单位需立即撤展。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会展市场秩序,我市对之前出台的《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其中,要求所有办展单位需在举办展会前提前3个月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展会。同时要求各会展场馆向社会公开场馆租赁价格,实行价格透明。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沂市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秀宝
临沂将举办多彩群众文化活动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