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曹宏源) 本报连续报道了《这样的老树砍掉太可惜》、《石家园老槐树,至少150岁》、《石家园古树须建档保护》后,引起了市民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和重视。3月31日上午,德州市城市绿化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了石家
园社区,为古树挂上了它们的“身份证”。
3月31日上午8点半,德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携带着三张德州市古树名木的标牌来到了石家园社区。记者看到,这三张蓝色标牌分别编号为:B5号(国槐 100年以上)、B6号(枣树 100年以上)、B7号(枣树 100年以上)。据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标牌是由PVC材料制成,具有抗老 工作人员正在给古树挂标牌。化、防晒等功能,能保证十几年 本报记者 曹宏源 摄
不变色字迹不脱落。
随后,工作人员与古树的所有人共同为古树挂上了古树名木的标牌。“这棵枣树当时是我们曾祖父在自家老房子院里种的,从小我们弟兄三个是和枣树一起长大的,对它很有感情。”B6号古树的所有人胡先生说,“今天给老枣树挂上保护牌了,这棵树成了我们家的宝贵财富,今后我们全家将把树木保护好。”
据了解,石家园这三棵古树
有了身份编号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并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按照规定在单位管界内或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将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据园林处绿化管理科王爱军科长介绍,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相关责任人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