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刘波 杨红卫) 一男子不光酒后驾驶,而且还伪造他人的车牌及行驶证。日前,该男子被齐河交警大队查获。
近日,齐河交警大队四中队发现一车牌为鲁N6H1XX的黑色轿车在行驶中突然靠边停下。民警走到车前,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经检测,驾驶员贾某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检查发现,该车辆所悬挂的车牌是一面包车的号牌,行驶证也是伪造的假证。面对事实,贾某交代了伪造车牌证件的事实。
经计算,在去年一年里,贾某伪造他人牌照所造成的违章就有20余起。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伪造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000元、驾驶证计6分的处罚,对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驾驶证罚12分并暂扣3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