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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1万,一年后索要6万
勒索他人不成还报警“索赔”
  • 2011年04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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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庆东 记者孟凯)只因他人向自己借款1万元,便以此设下陷阱,疯狂勒索他人钱财,一开始数次拒收借款,满一年后便不顾当初约定利息,以利滚利为借口,向对方勒索6万元。对方不给,便非法拘禁对方12小时之久。在勒索钱财不成之后,还把“人质”送到公安机关要求民警解决赔偿损失问题。近日,法盲王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平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31日早8时许,住平邑县城某单位家属院的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他扭送来一名有钱不还的“赖帐者”,要求民警给主持公道。接报后,民警对双方逐一进行了认真询问。发现事情并非欠帐不还那么简单。

    据张某反映,他与王某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朋友。二人相熟后,张某于一年多前借了王某1万元钱,当时约定一天50元的利息。一个月后,张某先后多次联系王某,要求还给对方钱,但王某始终以“晚不了、以后再说、不在平邑”等借口进行推托、拒绝。今年3月30日晚20时许,王某却突然找到张某,要求张某连本带息归还6万元。

    对王某的要求,张某一口拒绝。他认为按当初约定的一天50元计算,他一年后最多归还王某2.8万余元。但王某声称,当初约定的是每1万元每天50元的利息,现在利滚利、息滚息进行累加后,每天的利息已经是500元了,现在还款6万元已经是照顾张某了。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王某恼羞成怒,伙同他人驾车强行将张某拉至平邑县西山上,采取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将张某殴打致伤。张某被王某等人殴打、折磨一夜后,仍拒绝接受王某的要求。

    次日早8时,王某见无法让张某就范,就将已被其拘禁达12小时的张某绑缚后,拉至平邑县公安局,让民警评理,要求民警强制对方还给自己6万元。民警在查明事情真相后,依法将王某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参与非法拘禁张某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正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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