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上海花园小区最北端的1、2、3、25、26、27、29、30号楼是8幢18层高的居民住宅楼,之前这几座楼的顶层、也就是19层一直都是空置的公共空间。但从2010年11月26日开始,3号楼和1号楼的业主发现,他们所在楼的19层开始装修。这引起了全体小区高层业主的反对,不少业主担心,这样的装修行为不仅破坏了部分楼顶的防水层,还封死了18层通往楼顶的消防通道,为小区高层居民埋下了消防隐患。
之后,他们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装修暂时被制止。随后的12月8日,1号、3号楼19层的业主王先生出示了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证明自己的装修行为属于正常的室内装修。同一天,业主们也在房管局查阅了相关档案。其中的资料显示,王先生的购房合同建筑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1层”,19层用途为“住房”,而居民们的购房合同中8栋高层均为“建筑层数地上18层,地下1层”。如此一来,19层的规划用途就成为了高层加盖是否合法的关键所在。12月23日,根据业主们的请求,济南市规划局出示了书面答复,称“上海花园26号楼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17+阁楼层以上为电梯机房和观景。”
业主们据此提出疑问,既然被出售部分面积规划用途为观景而非住宅,19层业主的房产证又是如何办下来的?12月24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示了该单位保存的上海花园高层住宅规划图纸,这套图纸中19层被规划为电梯机房、储藏室、平台,和23日规划局出示的图纸中只有电梯机房和观景两部分不同。房管局表示,给19楼业主发住宅产权证,是因为整栋楼的大证规定的用途是住宅,进行产权分割时其用途也就规定为住宅。
此后,事件的处理暂时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