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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消协2011年第4号消费警示:
不少捆绑食品过了保质期
  • 2011年04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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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崔秀珍) 近日,记者从广饶县消协了解到,广饶县消协近期发布了2011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捆绑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过了保质期。

    最近广饶县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许多消费者的投诉称,他们在超市购买的捆绑酸奶等物品存在问题。这些捆绑食品比平时标价便宜,不少消费者回家拿出来食用时才发现,其中有的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即便消费者找到商家,商家也大多以处理品为由,不予退换。

    经调查,这种捆绑食品在部分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均有出售,多是打着商家促销搞活动的口号,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为买到“便宜货”而高兴时,殊不知却掉入了商家的陷阱。

    广饶县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捆绑食品时,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小票,遇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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