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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网”一年机主不知情
最终获65元话费赔偿
  • 2011年04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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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李明兰) 不会用手机上网的周女士在查看话费单据时发现,多出了5元的上网流量费。周女士一查才发现自己手机竟已被“上网”一年了。

    家住西城的周女士在3月22日到东营区消协投诉说,她3月份的话费单据上有5元的上网包流量费。周女士要求该公司返还已交费用并赔礼道歉。

    东营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查证。该公司称周女士是在2010年3月24日通过电话自助开通的此项业务。由于开通时间太长,公司拿不出通话清单的书面证据。经调解,最终该公司向周女士补偿话费65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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