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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条短信提醒市民防火
近期仍是森林防火重点期,进山勿带火种
  • 2011年04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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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4月5日讯(记者 林丹丹) 清明节小长假期间,森林防火成为市民关注焦点。由于进山扫墓、野外游玩的人员大量增加,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也进一步增大。森林公安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近期,森林火险处于较高态势,防火仍是重中之重,请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

    据威海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4月1日,威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清明节3天假期,威海市及各市区林业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不休假,4月1日至10日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携带一切火种进山入林。为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威海市林业局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送森林防火公益广告150万条,发放公开信、明白纸10万多份。由于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野外游玩的人员大量增加,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也进一步增大,森林公安部门也将护林工作分片包干分配出去,时时紧盯防火动态。

    如果市民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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