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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门市单位签订门前环境整治协议书
  • 2011年04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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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4月5日讯(记者 王帅) 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日,竹岛办事处东窑、望海、富华、黄山以及环翠楼办事处东北村、杏花村、南山等社区与辖区门市责任单位签订《城区责任单位门前环境整治协议书》,让辖区责任单位参与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行动中来。

    3月31日,渔港路社区工作人员拿着4份《城区责任单位门前环境整治协议书》(下简称《协议书》)来到渔港路一家商店。说明来意后,老板杨正权仔细阅读协议书的内容,在协议书最后一页盖章、签字。工作人员将其中一份交给杨正权保留。“以后不会再随意悬挂广告条幅了。”杨正权看到自己的整治责任包括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绿化,决定不再随意悬挂广告条幅,并在门内设置个垃圾桶。

    竹岛办事处城管办副主任梁勇介绍,《协议书》里明确规定责任区和责任单位。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设施,外墙立面、屋顶及楼顶都是责任区内容,责任单位则指对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负有作业、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整治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绿化。对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环境整治工作而影响卫生、绿化的,将会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 

    据了解,目前,竹岛办事处辖区内门市责任单位已签订3000余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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