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年底上海花园高层19楼开始施工至今,高层18楼以下业主先后向物业、城管、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了自己遇到的问题,其间这些部门或出动进行了执法,或出面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做出了答复和解释。但业主们表示,时至今日,他们仍然存在一些疑问需要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予以澄清和解释。
疑问一:
一房为何有两套规划图
业主杨先生表示,济南市规划局出示的书面答复称:“上海花园26号楼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17+阁楼层以上为电梯机房和观景。”而根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示的上海花园高层住宅规划图纸,19层被规划为电梯机房、储藏室、平台,与规划局出示的图纸中只有电梯机房和观景两部分不同。
这种情况让很多业主都产生了疑问,一套房子为何会有两套规划图纸?对此济南市房管局法律事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规划图纸出现差异的情况,他们也在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核实,暂时还没有得出结论。
疑问二:
19层是否属于消防应急平台
记者了解到,18层以下业主阻止施工,原因之一是“19层属于应急消防平台、避难场所”。
对此,3月31日,历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查看现场后表示,19层并非消防平台。“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1条规定,26、27号楼疏散符合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生火灾的紧急情况,住户应该从防烟楼梯向下跑,而不是跑到楼顶上去。
但业主杨先生认为,根据19层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面规定“建筑层数地上19层,地下1层”,而且房屋用途也是住宅,“将来住人以后还适用原来的楼层为18层的说法吗?”
历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回应,“当初这些高层的消防是按照18层的楼高来设计的,第19层不住人,是观景台。并不能因为19层业主合同的规定而改变现有的消防设计要求。因此,这些高层的实际层数还是18层。”
疑问三:
楼层为何突然“长个”
业主杨先生表示,根据1、2、3、25、26、27、29、30号楼18层及18层以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属于框架结构,层高2.9米,建筑层数地上18层,地下1层。
而在3号楼19层业主的购房合同上,对应的条款变成了“建筑层数地上19层,地下1层”,房屋的用途为“住宅”。
这让很多业主都看不明白,18层及18层以下业主的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的是楼层为18层,怎么到了19层业主那里就成了19层了呢?
疑问四:
观景台已施工怎么处理
“退一步讲,即使楼顶房产证合法,但也只允许在44平米内的储藏室进行装修,这一点,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过。公共露台是绝对不能封闭的。现在城管执法部门虽然对正在进行的施工下达了停工通知,但先前的施工过程中,一些楼的19层观景台已经被破坏,而且进入公共露台的通道也被堵死。其间很多业主都打电话向城管部门反映过楼顶的越位施工情况。但目前,1号、3号楼的19层已经完成了部分装修施工,这些已经完成的装修施工怎么处理?谁来负责?”业主杨先生表示。
东风街道办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城管执法部门,他们只能对正在进行的装修施工行为加以制止,之前他们已对正在装修的27号楼19层下达了停工通知。“如果要让1号、3号、26号楼已经完成的装修恢复原貌,需要由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出面。”
本报记者 任志方 实习生 周玉
无奈 实习生 周玉 摄 通往19层的楼梯口锁着门城管执法人员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