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侯文强 实习生 李晓慧通讯员 肖翔
一辆载有42名乘客的大型客车在栖霞桃村坠桥,造成6死36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这起发生在2009年12月的事故近日有了新进展。据芝罘区法院的法官介绍,除了很少一部分当事乘客没有接受调解外,客运公司已对其他伤亡乘客支付了530万元赔偿金。
2009年12月5日,家住芝罘区的孙洪涛(化名)乘坐一辆大型客车从烟台市区到海阳,当时车上共有42名乘客。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栖霞市桃村时,忽然迎面驶来一辆小型客车,大客车司机赶忙调转方向盘,但仍然没有避开,孙洪涛和其他乘客都随着客车坠入路边桥下。据栖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介绍,坠桥造成大客车6名乘客死亡、36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当天,孙洪涛和其他受伤乘客立即被送往桃村中心医院治疗。孙洪涛脾脏破裂,身上多处骨折。孙洪涛住院治疗了37天,共花费3.9万元,并留下三处伤残,客运公司先行垫付了3.8万元医疗费。
事发后,6名死亡乘客家属与36名受伤乘客与大型客车所属的客运公司进行了协商,其中23名受伤乘客因不满意赔偿数额,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
据芝罘区法院承办法官介绍,这23人索赔数额巨大,索赔项目繁多,总额高达300余万元。为此,法院一面约谈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希望企业积极筹措资金,一面逐项分析受伤乘客的诉请是否合理。
今年3月,23名乘客全部与客运公司调解成功。其中孙洪涛获得了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的15万元赔偿。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除了很少一部分当事乘客没有调解成功外,该客运公司共向伤亡乘客支付了530万元赔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栖霞交警在现场勘查后认定,小型客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大型客车只负次要责任。不过,当事客运公司法务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型客车的司机没有能力支付如此巨大的赔付款,他们单位以社会稳定为重,对伤亡乘客进行了先行赔偿。目前,客运公司已将小型客车司机告上法庭,并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