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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查商品房预售行为
  • 2011年04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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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6日讯(记者 刘守善) 6日,记者从济宁市城建开发中心获悉,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以认购、预订等形式向购房者收取费用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

    济宁市城建开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内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各种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变相销售商品房的行为,重点检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将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该负责人还表示,政府部门检查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同时,购房者也应增强理性消费意识,在查看房产商获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买房,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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