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6日热线消息(记者 陈鸿儒) 金乡县胡集镇武庄营村的村民董先生2010年1月喜得贵子,当他拿着相关证明到金乡县妇幼保健院领取补助时,却被告知由于不是在定点医院分娩,所以无法领到补助。
董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1月,他的第二个孩子在济宁一家私营医院出生,当时的医疗费也顺利报销了。一直到了2010年年底,他才得知可以领取分娩补助,于是来到了金乡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却以董先生的妻子不是在定点医院分娩为由,拒绝发放225元的补助金。
济宁市卫生局基妇科的吴俊科长介绍,按照规定,只有在定点医院分娩的孕妇才可以领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如果不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就不能领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