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4月6日讯 “没想到我们家的一个盗窃案会牵动这么多领导的心,不仅帮我们破了案件,局长又亲自登门回访,我们对民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态度都非常满意,非常感谢……”王某看到莘县公安局长于继谔亲自到他们家中进行回访,非常激动,紧紧拉住于局长的手说。
2011年2月19日21时许,莘县魏庄乡王某报案称,其放在货架三层钱盒里的2400元钱被盗。接报案后,魏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抓获嫌疑人包某,及时追回了被盗现金。
莘县公安局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发现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更多地了解到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及时查找和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莘县公安局实行“谁主办,谁回访”的原则,采取分层级形式,县局分管领导回访命案或具有较大影响、社会热度高等因素的案件。大队、中队、派出所对所有案件进行分层次回访。从而达到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人人都参与,人人有分工,人人有责任的目的。
回访采取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和登门回访等形式进行。“案件回访”活动开展4个多月以来,莘县公安机关已回访案(事)件3000余起,回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3千余名,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600余条。
(张玉庆 张宪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