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聊城市国税局了解到,受清明节假期影响,2011年4月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1年4月20日,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1年4月12日。
(谢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