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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纳税期限本月顺延
  • 2011年04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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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聊城市国税局了解到,受清明节假期影响,2011年4月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1年4月20日,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1年4月12日。

    (谢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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