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莱芜市莱城区法院
未成年人刑事案调查员介入
  • 2011年04月12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莱芜4月11日讯(闫秀玲 王伟 朱鹏远) 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及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将社会调查员制度运用于审判实践,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社会调查员有权深入到被告人的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地,通过专访家长、老师、同学和会见青少年被告人等方式进行调查。主要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成调查报告。

    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即将结束时出庭宣读调查报告,并可以向合议庭提出对被告人如何适用刑罚的建议,提出有效的帮教措施,提出更有利于未成年罪犯改造的意见和建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哪,六个箱子装了1128万!
未成年人刑事案调查员介入
三大港首季度吞吐量破两亿
青岛浮山再起山火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