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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用来上路执法的车辆既有套牌车,也有报废车!4月3日,一则反映陵县交通局执法车辆违规问题的帖子,在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陵县交通局解释说,因县交通局补助资金有限,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自行购买车辆,每辆车交通局补助2万元。3年内,县交通局负责车辆燃油及维修等费用。3年后,车辆所有权归购买人,县交通局负责燃油,并根据车辆使用记录,给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车费。(4月9日本报A07版)
因财政困难而采取变通的方式买车,看似灵活,实则不然。事实证明,在买车上的政策变通,让执法队员尝到甜头,进而演变成报废车、套牌车上路的违规行为。
诚然,财政困难让一些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经费难以得到保障,适当地采取一些变通的措施和政策,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以利于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无可厚非,但是由此引发了执法车不守法的闹剧,确实是对权力的亵渎。如果政府部门能以“财政困难”为理由而知法违法,老百姓没钱时,岂不是也可以拿“生活困难”作为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很显然,财政困难不能成为报废车上路执法的借口。
此事被曝光,政府部门失掉的是执法行为的严肃性、权威性与公信力。陵县交通局当初未必没有想过这样的后果,最终还是有恃无恐,想必是特权思维在作祟,想当然地认为执法车就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可见,特权车的根源其实并非车辆的问题,而是有些人把手中的公共权力变成了牟取私利的特权。 (王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