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热线消息(记者 郑美芹 见习记者 王媛媛) 出租车拼客拒载、金银首饰配件按足金价卖、很多稀奇古怪的事屡见不鲜,今天记者却体验了市民电话爆料的另一件稀奇事。出租车司机竟做起了“买卖”———发票也能便宜卖。
11日下午5时许,在淮河路路口,记者拦了一辆出租车。“要发票吗?”司机师傅询问记者去处后来了这么一句。记者问他是否有多余的发票,司机说:“一元可兑十元发票,我这有好多呢,你要吗?”
随后,记者在与出租车司机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出租车司机出售发票的现象不止他一个,最多的时候能兑换到二三百的发票。“一般我都把乘客不要的发票存起来,大多数都是20元以上的发票,这种发票都可以报销,一元可以兑换十元的发票。”
当记者以需要140元的发票为由换购发票时,司机随即从车内遮阳板的夹层里拿出了一摞发票。记者问出租车司机10元钱买140元的发票可以不可以时,出租车司机爽快地答应了,由于记者没有合适的发票报销,借口岔过话题。
记者联系了地税局税务征收管理科工作人员谷英杰,他称,乘客有索要发票的权利,但是出租车司机无权经营发票出售生意。出租车司机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