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11日讯(记者 冯琳) 8日,于女士去统一路一家药店买药,结账时,没带现金的于女士提出刷银行卡,店员以“买药价值太小,不值得刷卡”为由拒绝了于女士的要求。无奈之下,于女士又多买了两盒药,才说服店员刷卡结算。
8日下午,于女士到统一路一家药店买膏药贴。店员拿出一盒近30元的膏药贴后,于女士表示自己只是普通扭伤,不需要这么贵的膏药,想买便宜一点的膏药贴。随后店员拿出一盒价值16元左右的膏药贴。结账时,于女士发现自己没带现金,便拿出银行卡刷卡。不料店员却称,刷银行卡是要付成本的,要是四五十元刷卡还行。于女士说,当时自己很生气,但因为赶时间,就随便选了两盒眼药水,凑够近40元,这才说服她们帮我刷卡结算。“眼药水平时几乎用不上,完全是为了能刷卡才买的。”于女士说。
环翠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店家存在的服务,消费者就有权享受,不应该因购买实物的价值低就被歧视,不能因此拒绝消费者的刷卡消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