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人民日报》刊登“人民时评”文章,指出危机公关要有法律底线和道德操守,不能把推卸责任、误导舆论和“金钱公关”当成法宝。
文章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改变了对突发事件的“鸵鸟政策”,开始重视与公众之间的沟通,重视对公众关切的及时回应,希望通过网络公关来引导舆论、化解困境。与过去的“习惯性沉默”相比,这是一种进步。实践证明,公关运用得当,可减轻危机给地方和企业带来的声誉损害。
但是令人忧虑的是,一些人片面理解了公关的内涵,以为危机公关就是利用网络等媒体“摆平”和“搞定”公众舆论。而不少网络推广公司,也常为自己能“成功引导互联网上的舆论导向”而得意,其背后的“奥秘”,就是通过控制论坛和网络水军来操纵舆论。
危机一旦出现,邀请专业公关机构参与应对,组织公关活动,这本身不是问题。但危机公关有一个前提,就是以诚恳、诚实的态度面对公众,不回避问题和错误,而不是通过拙劣的表演欺骗公众。仅靠公关手段,绝不可能代替危机的真正化解。那些只会“捂盖子”、花钱“删帖子”,而不是忙着解决问题、舒缓公众情绪的做法,无疑是本末倒置。事实证明,“秀”出来的危机公关不是、也成不了真正的“丑闻消音器”。只有真诚地道歉、及时地弥补、积极地查处、主动地改进,才能及时挽回形象;也只有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同情理解,重新找回公众的信任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