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房贷,刘先生很着急。
本报记者 贺超 摄
本报日照4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 贺超) 近日,家住日照的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308110称,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号码竟然与一名校友完全相同,没想到校友用这个号码在银行办理了业务,导致自己无法从银行办理房贷。
刘先生说,自己在1986年曾在黄岛上学,1990年在校办理了身份证,因为他与校友邢先生出生日期相同,两人的15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但两人并不认识。毕业之后刘先生回到了日照工作,而邢先生留在了黄岛。今年3月,刘先生在办理购房贷款时,被银行告知他的身份证号码已被别人使用,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经过查询发现,刘先生的原15位数身份证号码被邢先生使用办理了贷款。要想办理贷款,需要邢先生先将现有的业务销户后,更换新身份证号码。
“按揭贷款合同快到期了,我已经交付21万元的房款首付,按揭付款合同如果到期,将支付违约金,还可能因无法及时交付房款,房子被收回。”刘先生有些焦虑。为了能早日办理贷款手续,刘先生两次找过邢先生进行协调,但收效甚微。
记者联系了邢先生。当得知自己跟昔日校友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并影响了校友办理贷款业务时,邢先生也很着急。邢先生称,已经在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使用的是18位数的身份证,以前的15位号码的身份证已经作废。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之所以出现现在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邢先生不积极配合。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身份证号码与使用人在办理业务时就已经绑定,经过电脑查询,目前15位身份证号的使用者仍为邢先生,所以无法为刘先生办理贷款业务。由于这次业务是跨区域办理,工作人员已将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