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周雪 张露通讯员杨波
为了装修新房,牟女士于年前在市区一家专卖店订购了7套复合门,本想着装修好新房,全家人在烟台共度春节。不料商家一拖再拖,直到今年3月底,货才到手,而让牟女士更为生气的是,商家所谓的深圳产的门产地竟是淄博,为此,该商家向牟女士赔偿6000元。
只因差个门回到东营过春节
牟女士是牟平区人,在东营做生意,去年在牟平区买下一套别墅,打算让母亲晚年享受享受。去年12月9日,眼见室内装修工程快结尾,就到芝罘区某专卖店,定做某品牌实木复合门7套、门套3个,材质为奥松板加实木填充物,颜色为象牙白,总价值16439.80元。业务经理开出《合同书》一份,并写明交货日期为35至40天。
接到商家年前到货的承诺,想到家人能在新房团圆过年,满心欢喜地牟女士就到小区附近热电公司,付清一个冬季的采暖费7571.20元。
期间,商家曾找到牟女士商量订购门的颜色,并把门的颜色改成了黑色开放漆。但让她奇怪的是,随着新年的临近,货期却音讯全无。“2011年1月23日,家中装修基本完工,我向商家再次打电话催货,对方承诺肯定不会耽误我年前搬家。”牟女士介绍,抱着年前乔迁之喜的盼头,她只好比往日多花1000元,雇人打扫新家卫生。
然而让牟女士生气的是,1月26日,商家表示牟女士订购的门年前不能到货,这也就意味着牟女士及家人不能在新家过年。“耗费了那么大的精力,却因为几个门没有到货,不能在烟台新房子过年。”无奈之下,她只能陪着母亲回到东营过了春节。
盼来的“深圳门”竟是淄博造
过完正月十五,牟女士追问店老板货期。不急不慢的老板表示:“工厂工人刚上班,还要再等等。”3月5日,牟女士接到显示号码为淄博的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当地木门厂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牟女士订购的门面喷漆得返工,要求再等等。经过一番对话,牟女士方知,自己苦等近百日的深圳门,转眼竟变成淄博造。
从开始看样品,到签合同,老板一直口口声声强调:“深圳产”的门质量绝对没问题,却从未吐露“淄博”二字。想到这里,牟女士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一种被骗之感随之涌上心头。3月31日,生气的牟女士来到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进行投诉,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商家进行了调查。
关于木门产地为何半路而变,该店老板表示牟女士在店里看样品时,工作人员为揽下这笔生意,就未把产地一事向牟女士讲透。店老板就未在《合同书》里清楚注明这个情况表示歉意。针对为何数次拖延交货,老板解释道:“淄博工厂人手少,活干不过来。”
4月6日上午,牟女士要求退货,并要求店方赔偿采暖费,不追究其它责任。店老板表示货已到烟台,退货很为难。后经工商部门协调,牟女士表示可以收下这批货。同时,商家赔偿牟女士6000元作为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