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张金东 曹宏源)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的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愈加增多。12日,记者从德城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共接到电动车类消费投诉62起,占到投诉总数的两成左右。其中,问题主要出现在电池和电机等零部件上。
“充一次电只能跑十几里路,我能不生气吗?”提到自己的电动车,家住金都花园的马女士就有一肚子气。据她讲,今年1月份花了22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车,骑了不到3个月时间,电瓶就出现漏液,每次充满电只能跑十几里路。前后跑了十几趟,最后商家才答应换一个新电瓶。
与马女士有类似遭遇的还有陈先生。为上下班方便,今年2月,他在解放路一商家买了辆电动自行车,为延长电池使用寿命,陈先生驾驶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电机却出现故障,后经维修人员监测确认,电机已经烧坏不能使用。
陈先生要求商家为他更换一台新电机,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认为电机故障是由于陈先生使用不当引起。最后陈先生只好向消协进行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进行协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电池寿命短、电机被烧以及轮毂断裂等方面,而对电池的投诉占了大多数。
德城区消协第一季度投诉分析显示,前三个月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01件,反映电动车质量问题的有62起,占到投诉总数的20.5%。其中,电瓶续航里程短、寿命不长、电机频频出现故障成为消费者反映最集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