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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变身流动广告牌
工商部门:车体广告需审批备案
  • 2011年04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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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车的后挡风玻璃上贴着广告页。 本报记者 高倩倩 摄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高倩倩) 12日,记者在德州街头采访发现,不少私家车变身“流动广告牌”,车身或车玻璃上贴着写有“演艺服装租赁销售”、“汽车专用光碟”等字样的广告内容。

    “空调移机、维修充氟、水电暖安装维修……”12日上午,记者在德州市步行街附近的一处停车场看到,一辆红色面包车的后挡风玻璃上贴着这样的广告页,广告页将整个挡风玻璃遮得严严实实。

    记者根据车身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跟面包车的车主取得联系。这名自称姓王的车主告诉记者,在自己车上贴广告页“没事”,交警也不会查。“广告效果也不错,有不少顾客就是根据我车上的电话号码和我联系的。”  

    德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的工作人员记者,车体广告属于户外广告的范畴,按照相关规定,需向工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再去交警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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