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12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付海燕) 市民夏先生提前偿还房屋贷款,却被担保公司告知是“违约”,不仅拒退担保费,还要求夏先生支付159元的手续费。11日,经过威海市环翠区消协调解,担保公司退还给了夏先生200元的担保费。
2005年,市民夏先生在威海某担保公司的担保下,向银行贷款9万买了一套商品房,一共贷了15年,在贷款的同时还向担保公司支付了1350元的担保费。2011年初,夏先生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要求担保公司退还剩下的担保费,但担保公司不但不退担保费,还向其索要159元手续费。对此,担保公司解释说夏先生提前还贷属于违约。在和担保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4月11日,夏先生投诉到环翠区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该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的依据和标准是担保公司自己制定的,该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应当退还夏先生部分担保费。经协商,担保公司最终退还夏先生担保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