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针对消费者举报“家乐福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的问题,国家发改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部分省会城市超市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个别超市存在的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进行处罚,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发改委表示,企业要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识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戚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