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邱祎 通讯员 宋振飞 陈东) 13日,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获悉,3月份,济南巡查发现全市有278栋楼体未按要求开启亮化设施,亮灯率为71.8%。日前,市城管局已要求这些未按规定开启亮化设施的单位限期整改。
“在3月份的检查中,重点片区、重要道路周边亮化设施亮灯率保持较好,但次要路段亮灯率不高。”济南市城管局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泉城广场周边、经十路等重点区域景观照明设施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但一些次要道路沿线楼体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较低,影响了全市整体亮化效果。